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是:
1、必须投保相应的财产损失保险。
2、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。
3、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且在保险期间。
4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。
5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向责任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合同法》第73条规定:“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,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。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
上一篇:中国渔船
下一篇:中燃宝
相关文章
代位继承权
07月16日
代位求偿
06月20日
保险代位追偿
02月02日
最新文章
王者荣耀代言人
纳米海绵
热爱生活
酒驾全责吗
柳青创业史
尿血是什么病
热门文章
翊怎么读
美仑美奂
阿胶的作用和功效
不负昭华
衣服静电怎么办
陆游筑书巢文言文翻译